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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一、负责调查、研究工会工作情况。
二、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
三、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机关部室及职工服务中心工作。
四、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和后勤服务工作。
组织宣教部:
一、负责工会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建家工作。
二、负责全县工会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
四、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
五、负责“两报一刊”征订发行工作。
保障部:
一、负责参与、推进落实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退休、物价、住房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指导和组织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送”等关爱活动。
四、指导和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农民工) 帮扶救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一、负责指导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二、承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参加职工重特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
五、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
六、承担县总工会作为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女工部:
一、组织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建功立业活动,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
二、开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参与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侵权事件的查处。
三、开展困难女职工帮扶救助,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
网络法律和社会工作部:
一、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
二、收集、研判和报送涉及工会和职工的网络重要舆情,与县级有关部门及网络媒体沟通联系,协调处理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六、负责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七、负责指导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八、指导企事业单位实行厂(事)务公开。
九、推动基层工会发展职代会制度和企业职工董(监) 事制度。
十、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
十一、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县总工会信访工作。
财务资产部:
一、负责收缴工会经费。
二、负责县总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研究制定县总工会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全县工会财务工作。
四、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
五、负责县总工会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一、承担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全县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及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四、接受同级工会干部管理部门的书面委托,对同级工会涉及经费、资产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工人文化宫:
一、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组织开
展全县工会系统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二、为基层工会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提供服务。
三、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
子女入学救助、困难职工帮扶、法律援助和再就业援助等。
职工服务中心:
一、信访接待:热情接待职工来访,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电,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申请。
二、困难帮扶: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或遭受重大事故、重大疾病等困难职工(农民工)和劳模进行一次性资金救助。
三、就业帮扶:建立就业信息制度,对失业的职工有就业需求的,负责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查询等窗口服务,通过就业指导,促进职工充分就业。
四、法律援助:县内各企事业起诉到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争议案件,为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职工,工会组织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